Delivery

(一)我司供应货物的保修方式均按原厂商的标准保修政策执行。除订单另有约定外,货物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90】天。

(二)在保修期内,我司提供缺陷货物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但该缺陷是由于客户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我司应在收到客户通知后的 5 日内对缺陷货物进行维修、更换。

(三)客户在销售我司的产品时发现有我司责任的质量问题的产品,要在发现问题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我司,并注明产品明细及具体的质量问题,我司核实后,客户可退回,由我司负责收回,经我司清点、上机验收确认后给予退货减账。如出现无法确认责任的产品破损等,我司收到后与客户各承担该批报损产品金额的50%。

(四)在调换货之前,客户应先将书面申请(含产品明细)传真给我司,经我司同意之后,客户可退回(需内附装箱单),退回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无损,碟片无人为损坏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否则我司不予以处理。如果客户未经得我司的同意擅自把货物退回至我司地址或我司所在地的货运站,我司有权拒绝提货并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五)我司在收到客户退回调换的产品后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负责清点,以我司实收数为准,调换价格以调换当月我司的市场销售价为准,经我司财务入账后再与客户商讨换货事宜。

(六)我司强调坚决不可调换货物为:

1、我司淘汰的产品(指我司不再使用的包装形式或产品内容的产品)及特价处理产品。

2、时效性强的产品,指我司发货前有明确指出不允许调换货的货物及节令产品。

3、客户进货日期超过180天(以我司发货单上的日期为准)以上的。

4、非我司发货的产品,我司不接收,若客户擅自发给我司,我司可发回客户或视为垃圾处理。

5、我司产品的盗版产品,我司不接收,并依法追究客户责任。

(七)调换货物的运费由我司承担。